wwcc123456 发表于 2019-6-24 09:13:22

点天经地义。



我要回一下五中。从白癜风最好治疗偏方饭店出来,我对同桌说。

五中是我母校的名字。

初中加高中。

从毕业离开以后,我经古代的文人墨客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情景交融常说回而不是去。

说顺口了似乎有点天经地义。

同桌问:有什么好去的?

我站在马路中间,看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回答不上。

支支吾吾了大半天说:哎呀,就是想去。

有什么好去的?我也不明白有什么好去的。

也许那里的事物对我来说都已太熟悉,习惯了放假去走一走,怕离开了半年它又变了许多。

也许是因为呆了六年,开学跟毕业它与我一样都有改变,记录了我的不懂事到我的懂事。

也许是那年的我还很年轻,年少轻狂,追求和信仰占据了生活的全部,没时间好好去看它。

也许,什么原因都不是。

只是想起曾经的生活觉得好笑。

可笑当时太傻太天真。

喜欢是偷偷的。

追求是盲目的。

日复一日学习,习惯早睡早起。

所知道的外面世界有多精彩都是从大人口中听来的。

可笑当时那么容易得到满足。

画个小人漫画。

听首喜欢的歌。

微笑的那么真诚,仿佛世界没有悲剧。

偷偷在课堂上看本小说,就兴奋的跟每个人讲剧情。

可笑当时没有理由就会去相信。

今天可能下雨。

明天也许天晴。

听着童话故事就相信也存在着传说。

听一次讲座就受到鼓励,在课桌上刻字写下座右铭。

可笑当时的我还没被染上颜色。

该忧则表现忧。

该喜则表现喜。

看不过去的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。

心情不好就可以随便在空白的本子上写讨厌谁谁谁。

可笑当时的我还会喜欢幻想。

世界更加和平。

大家更是开心。

发呆想,做梦想,一点都不符合实际。

对着故事想现实,甚至好心好意替别人想好美好结局。

可笑当时的我还会崇拜。

帅哥或是美女。

不管大碗明星。

有事没事往小商店跑,盯着墙壁看海报。

心爱的笔记本上贴满了他们每个做作的动作,傻里傻气。



可笑,可悲。

犹记得当时的我天天叛逆喊着要自由,怎么也没想过,习惯被线牵着的风筝,如果断了那跟线,倘若没有风,那它能去哪儿?

当生命里唯一的一场青春即将走到了终点,发现那么长的一段路,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。

回忆起来,更希望自己有像那个小女孩一样的生活。

也渐渐发现自己的喜欢都是从习惯开始。

如同一座城市,陌生到熟悉,习惯了它便不再讨厌。

回大田,再次和同桌在大街上吃九层果,感觉没有以前自在,便想起自己经常在三明大街上吃武大郎烧饼,津津有味。

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熟悉两个城市。

我是这样认为的。

还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自己去习惯,喜欢也好,讨厌也好,只要习惯了,都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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